詩歌版權細則

 

1. 若任何個人、團體或機構,於聚會或活動中唱頌、演奏、播放版權屬學會管理的詩歌,均須向學會申請版權。此外,以任何形式複製或展示學會詩歌的歌譜或歌詞,或進行錄製,或向他人提供此等錄製品或複製品,均須向本會申請版權。

 

2. 倘若主辦單位為非牟利機構團體/教會/學校,不涉及複印歌詞或曲譜(如:透過影印機、掃描器、相機等或輸入歌詞或曲譜以複印或列印供參與者使用)或不涉及展示歌詞或曲譜(如:透過膠影片、PowerPoint或其他程式作視像投影供參與者使用),只唱頌、演出、播放、表述學會的詩歌,則不屬侵犯版權,歡迎自由奉獻。

 

3. 於互聯網上載版權屬學會管理的詩歌之歌詞或歌譜,均須向學會申請版權。

 

4. 上載原聲歌曲、聚會現場錄音、自行灌錄版權屬學會管理的詩歌、或向他人提供此等錄製品或複製品,均須向學會申請版權。